川渝黔临时居民身份证“跨省通办”业务受理对象为已在三地办理正式身份证且尚未领取证件的重庆、四川籍、贵州籍居民,急需用证的可在正式身份证办理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。所需材料为《居民户口簿》或“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“。
特别提醒: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办理业务须监护人陪同,并出具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监护关系证明。
川渝黔临时居民身份证“跨省通办”业务受理对象为已在三地办理正式身份证且尚未领取证件的重庆、四川籍、贵州籍居民,急需用证的可在正式身份证办理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。所需材料为《居民户口簿》或“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“。
特别提醒: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办理业务须监护人陪同,并出具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监护关系证明。